金門縣立烈嶼國民中學徵聘專案約用營養師1名
一、應徵資格: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二) 國內外大學院校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並具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營養師證書資格者,始得報考。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6-1、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四)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者。
(五) 無「營養師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營養師」之情事者。
(六)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尤佳。
二、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郵寄或傳真方式報名,傳真報名務必電話連繫本校確認有無傳真成功,報名表正本及繳驗證件相關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送達。
三、繳驗證件:
(一) 報名表:如簡章附件一。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營養師證書正反面影本。(若為應屆考生可先繳交成績證明影本,錄取後須補繳營養師證書影本)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 團膳經驗服務證明書正、反面影本(無經驗則免附)。
(六) 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七) 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離職或服務證明書,無者免附)。
(八)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九) 自傳表:如簡章附件二。
四、待 遇:以新臺幣每月4萬6088元支給,另享勞保、健保、勞退公付及年終獎金等待遇。
五、工作內容:詳附件契約書及工作規則相關規範。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05月18日
七、報名地點:烈嶼國民中學(金門縣烈嶼鄉后井38號)。
八、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2個月內。)
經錄取者,須於報到時,檢附醫療機構所開立之健康檢查報告(含A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結核病、傷寒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檢查),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之傳染病者、患有上述疾病或未能於期限內繳交醫療機構所開立之健康檢查報告者,均予註銷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錄取人員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聯絡E-Mail:kb6957@cnc.km.edu.tw
聯絡電話:082-362425分機61楊先生或分機24楊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