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外補甄選職缺公告(契約人員)
機關名稱:臺北榮民總醫院
職稱:定期契約營養師
名額:正取1名,侯補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
工作地點:臺北市
上網期間:即日起至 112 年 03 月 31 日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須具大學食品營養系、所畢業學士學位以上學歷,且具營養師證書。
3. 具臨床營養及膳食供應與管理工作,1 年(含)以上經驗者尤佳。
4. 具電腦程式設計、統計分析能力、英檢中級考試及格或托福考試證明尤佳。
5. 本院現職契約人員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者,得予報名。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 病患訪視、營養評估、營養支持、營養諮詢與衛教。
2. 膳食設計、膳食供應與管理。
3. 協助部內專案研究計畫之執行。
4. 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1. 月薪(本薪加獎金)約新臺幣 36,000 元。
2. 新進人員試用三個月期間獎金 70%核發。
工作地址: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 201 號營養部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報名方式:報名表請由本院http://www.vghtpe.gov.tw/公告事項/徵才公告網頁下載,一律採通訊報名,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12)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營養部,信封右下角請註明「應徵契約營養師」。
2. 應繳交證件(以 A4 紙張影印或列印):填妥之報名表附照片、畢業證書影本及成績單影本(大學以上者須同時附大學成績單影本)、身份證正反影本、營養師證書影本以及個人親筆自傳(600 字以內)及施打疫苗三劑證明(小黃卡影本)。
3. 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 112 年 03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
4. 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筆試(含「臨床營養」及「膳食製備與管理」兩科)與口試。
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 甄試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中正樓1樓)營養部營養講堂,請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應試,未帶者不得應試。
6. 甄試科目:筆試、口試。
7. 考試日期:筆試 112 年 04 月 17 日(週一),筆試成績會於當日下午 13:30 公告, 筆試合格者(單科不低於 60 分)下午進行口試。
8.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基於防疫優先考量,應考人應自備口罩進入考場 時應全程配戴口罩。
9. 錄取通知方式:電子郵件通知並公告臺北榮民總醫院網頁。
10. 錄取者將依甄試成績排序,於三個月內進用。
11. 錄取人員所檢附之資格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12. 聯絡方式:(02)2875-7472 謝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