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第四條附件二-以衛授食字第1131200998號令修正發布

「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第四條附件二-以衛授食字第1131200998號令修正發布案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201001號

主旨:衛生福利部-「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第四條附件二-以衛授食字第1131200998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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