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告修正「健康食品安全評估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8日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3211 號主旨:修正「健康食品安全評估方法」,並自即日生效。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三條第二項。公告事項:一、修正「健康食品安全評估方法」。二、自本公告生效日起2年內,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之案件,其試驗如係於本公告生效日前已開始執行,亦得適用本次修正前之公告方法。詳細資訊及檔案下載:《請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