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訂定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A個管人員)長期照 顧專業課程(Level Ⅱ) 一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18日發文字號:衛部顧字第1101961063A號主旨:訂定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A個管人員)長期照顧專業課程(Level Ⅱ) 一案,請查照轉知。說明:一、1 5 類長期照顧專業課程( L e v e l Ⅱ ) 及長期照顧整合課程( L e v e l Ⅲ ) , 本部業於1 1 0 年2 月2 5 日衛部顧字第1091963201號函頒修訂(諒達)在案。(一)旨案人員Level Ⅱ課程,請至本部官方網站之長照政策專區/首頁/長照法規/長期照顧服務法子法/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https://1966.gov.tw/LTC/cp-3999-42431-201.html)下載。二、另,本部業以110年5月18日衛部顧字第1101961063號公告修正「110年度長期照顧專業課程繼續教育訓練計畫申請補助作業須知」,旨案人員訓練時數修正為32小時,受理期限展延至110年6月15日。